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旨在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下是对此的详细解读:
一、背景与原因
“内卷式”竞争的定义:“内卷式”竞争描述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同行间竞相付出更多努力以争夺有限资源,导致个体“收益努力比”下降的现象。在宏观经济领域,它更多指向企业间的同质化竞争或过度消耗资源却未带来生产力提升的行为。
“内卷式”竞争的危害:忽视比较优势、破坏市场秩序、阻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它会导致资源浪费、效率低下、创新乏力等问题,削弱企业核心竞争力,影响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中央的关注与行动:中央早已关注到“内卷式”竞争现象,并认为它是经济大循环的一个堵点。从去年的“强化行业自律”到今年的“综合整治”,中央对“内卷式”竞争的认识逐步推进,整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二、具体措施
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通过立法手段,明确市场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防止和抵制恶性竞争。这包括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技术标准、严控新增产能、支持行业并购重组等措施。
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以法律的形式更加明确、集成地支持民营经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三、影响与意义
促进高质量发展:通过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可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和低效竞争,推动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产业结构。
强化创新激励:整治“内卷式”竞争有助于鼓励企业专注于技术进步和模式创新,形成以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优势。
优化考核指标:在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前提下,政府需推动建立以长期效益和社会价值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避免单纯以市场份额或短期利润作为评价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