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于2025年启动了风光竞配,具体方案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规模:单体项目不低于6万千瓦(60MW),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具有连续投资能力和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经验。
申报企业应诚实守信,在国家和省信用平台上没有未过期的失信记录。
上年度竞争性配置以来,申报企业所属集团在山西省电力项目建设或运营过程中,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项目选址与手续:
申报项目选址须符合自然资源、环保、水利、林草、文物、电网等有关要求,取得新能源“标准地”(即土地预审手续与电网意见)。
申报项目已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订资源开发协议,与土地权属单位或者权属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应避免与已列入计划或同期申报项目的坐标重叠。
风电项目须提供一个完整年度的测风数据。
并网时间:申报项目应于下达建设计划后1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
二、竞配流程
市级初评:各市能源局在项目储备工作基础上,依据竞争性配置的基本条件对申报企业、项目进行资格初审,按期将初评工作开展情况及初选结果报送省能源局。
省级评审:省能源局组织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文物等相关部门,电网企业及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市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按分值排名,现场确定项目清单。纪检部门、山西能监办全程参与监督。
网站公示:评审结果(拟纳入年度开发建设项目清单)在省能源局网站公示。
印发通知:公示结束,省能源局将拟确定的项目清单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三、政策导向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方案、流程、结果,实施项目公平竞争优选配置。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产业配套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
坚持高效集约开发:实施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因地制宜加快存量项目建设和新项目谋划储备,优先支持资源条件好、土地条件成熟、送出条件好、能尽快建成并网的项目。
坚持市场主体多元:充分发挥各类资本优势,鼓励央企驻晋企业、省属企业、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鼓励国有企业至少拿出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