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越南纹理钢化玻璃作出的反补贴终裁具体情况如下:
一、终裁结果
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2月11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越南的有涂层或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Textured Tempered Coated and Uncoated Glass)作出反补贴终裁。终裁建议对越南的涉案产品征收5年的反补贴税,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
二、最低限价设定
针对越南的涉案产品,印度商工部设定了不同的最低限价:
越南生产商Flat (Vietnam) Co., Ltd.的最低限价为593美元/吨。
越南其他生产商的最低限价为664美元/吨。
三、涉案产品描述
涉案产品为透射率至少90.5%,厚度小于等于4.2毫米(含0.2毫米的公差)且至少一个边的尺寸大于1500毫米的钢化玻璃,无论是否涂层。该产品在市场上也被称为太阳能玻璃、低铁太阳能玻璃、太阳能光伏玻璃、高透射光伏玻璃、钢化低铁压花太阳能玻璃等。这些纹理钢化玻璃主要用作太阳能光伏板和太阳能热应用的组件。
四、调查背景与过程
2024年2月1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应印度国内企业Borosil Renewabl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越南的有涂层或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发起反补贴调查。
案件补贴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2个月)。
损害调查期涉及多个时间段,包括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其他相关信息
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03、7005、7007、7016、7020和8541项下的产品。
鉴于印度已于2025年2月10日对越南的涉案产品建议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反倾销税,因此本案对越南的涉案产品实际征收的反补贴税为本案确定的反补贴税与实际征收的反倾销税的差额部分。
综上所述,印度对越南纹理钢化玻璃的反补贴终裁结果将对越南相关生产商的出口产生重要影响。这些生产商需要密切关注印度市场的动态,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应对可能的贸易壁垒。同时,这也提醒了其他国家的生产商在出口产品时需要遵守国际贸易规则,避免受到反倾销或反补贴等贸易措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