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三部委,2026 年 9 月 29 日正式印发) 核心亮点:在长江、西江、京杭运河、长三角、珠三角水网,因地制宜在码头、水上服务区、待闸锚地建设 “风光储充换” 一体化设施,打造 “两横一纵两网” 零碳水路运输通道,把内河航运和分布式新能源深度绑定,和你刚才看的河北风光储共用工程政策形成跨领域呼应。
一、总体目标(2026–2030)
船端:大力推广纯电池电动船(中小船、短途)、甲醇动力船(中大型货船),配套发展公务船、港作船、旅游客船新能源替换;试点箱式换电模式。
岸端:构建内河船舶充换电加注网络,风光储充换一体化码头 / 水上服务区为核心抓手,就地消纳航道沿线风光,降低船舶补能用电成本,减少对电网扩容依赖。
产业链:完善船岸充电、换电安全、通信协议、箱式电源电站等标准体系;打通 “船 — 岸 — 电” 数据链路。
通道:建设两横一纵两网零碳水路: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两横),京杭运河(一纵),长三角水网、珠三角水网。
二、“风光储充换” 一体化设施核心思路
选址:港区、水上服务区、待闸锚地
风 + 光:码头堆场、岸坡、屋顶、浮式光伏 / 小型风机,就地发电;
储:配套储能,平抑风光波动、削峰填谷,解决船舶集中靠泊大功率充电冲击电网,同时作为备用电源;
充 + 换:兼顾船舶大功率直流充电 + 电池箱换电两种模式;换电更适合内河周转快、停港时间短的货船。
一句话逻辑:航道沿线自建绿电 + 储能缓冲,给电动船舶补能,不用全额依赖市政电网容量,大幅降低码头增容投资。
三、重点任务拆解
1. 船舶装备推广
短途、中小吨位:优先纯电池动力,鼓励定班定线规模化运营(客运、短途散货、港作船);
中长距离、大吨位货船:甲醇动力为主;
探索氢燃料电池船舶示范(客船优先);
老旧船舶更新,鼓励新能源替代,落实优先靠泊、优先过闸激励。
2. 补能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码头、水上服务区、待闸锚地布局充换电、甲醇加注站;
因地制宜建设风光储充换一体化综合能源站,集约化提供船舶充换电服务;
船舶用电纳入配网规划,支持分布式风光接入,就地消纳清洁能源;
发展箱式电池换电,电池陆地集中充电,船上快速换箱,解决船舶充电时长痛点;
完善安全标准:船岸充电、箱式换电站、应急操作规范。
3. 技术创新与标准体系
攻关高安全船用动力电池、大功率岸电、船用甲醇发动机;
建立统一船岸通信、计量、安全监控标准;
完善应急、消防、电池运维规范。
4. 商业模式与产业生态
鼓励多元主体投资:港口、能源企业、航运公司、新能源开发商联合共建一体化能源站;
探索电池资产租赁、换电服务费模式,降低船东一次性购置电池成本;
完善计量、绿电溯源,船舶可使用绿电,满足航运企业碳核算。
四、政策价值 & 和河北风光储共用工程的联动思考
场景延伸:河北政策是陆上风光 / 独立储能送出工程共用分摊;这份文件是水上交通节点的风光储充换一体化,属于新能源应用场景从发电侧延伸到交通补能侧。
共性痛点:都存在多主体共建共用工程、容量共享、投资分摊、产权运维问题;内河码头一体化站同样面临风光 + 储能 + 充换电多资产共建,未来大概率会借鉴类似容量分摊、运维费按用能分摊的机制。
市场机会:内河航道沿线的港区、水上服务区,将成为分布式光伏、小型风电、储能、船舶充换电的新增落地场景,独立储能可参与码头峰谷套利 + 船舶大功率负荷缓冲。
五、潜在难点
内河码头岸线空间有限,风光资源参差不齐,部分航道电网薄弱;
水上电池换电、储能消防安全监管要求高;
多主体共建一体化站,投资、产权、运维、费用分摊机制待地方配套细则;
电池箱标准化、跨码头通用互换体系需要逐步落地。





